清教徒靈修│不要為明日自誇

【作者:愛德華滋網路作家Ⅰ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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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郭熙安

其實明天怎樣,你們並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本來是過眼雲煙,轉瞬之間就消逝了。(雅各書四章14節,新譯本)

「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今天要發生什麼事,你尚且不知道。」(箴言二十七章1節,新譯本)這句箴言禁止了兩件事情。

首先,這句箴言禁止為明天將要發生的事情自誇,或者說,禁止我們行事為人彷彿未來將發生在世上的某些事是我們的倚靠。這類人的行為舉止,看起來像是他們可以仗恃財富或名聲,或是他們相當確定未來某日將會完成某個特定目標。福音書裡提到的有錢人就是這樣,他不只認為自己必然會繼續活許多年日,也斷定自己必然繼續過富足的生活,因此他對自己說:「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多年享用。」(路加福音十二章19節)

如果人們活得好像可以倚賴這些事,以為絕對可以在來日完成許許多多事情,就可以說他們是為明日自誇,倚賴來日而活。當他們這樣倚賴未來度日時,會以為許許多多好處在未來等著他們。譬如未來會得到上帝聖靈的感動;未來還有機會可以拋下一切,屆時再全心尋求救恩即可;來日還有更適合的時機;上帝總還是會傾聽他們的禱告,向他們彰顯憐憫;或者,他們倚靠未來度日,便因此認為在垂死之日仍有豐富的機會可以尋求憐憫。不論他們期許自己在今生會實現哪些事,如果他們倚靠那還未實現之事來過今天的日子,就是為明日自誇了。

這段經文還禁止另一件事:因未來時日而自誇,倚靠它度日,以致斷定自己的生命將延續到未來。所以,違犯上帝誡命的,除了那些一心巴望著未來可以得著許多事物的人,也包括那些彷彿自己可以繼續在世上度過許多年日的人。

這兩種為明日自誇,使徒雅各在他的書信中都提過:「你們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城去,在那裡住一年,做生意賺錢。』」(雅各書四章13節)他們認為自己必可以做成許許多多事情,譬如做生意獲利,這就是自誇在某個時間可以實現某些事。

使徒在下一節經文教導他們不可這樣做,不可寄望明日,也不可倚靠對自己壽命還有多長的想像:「其實明天怎樣,你們並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本來是過眼雲煙,轉瞬之間就消逝了。」(雅各書四章14節)

接著在15節,雅各教導我們,這兩種自誇是我們無法確定的,完全仰賴上帝的旨意。我們明日會不會活著?假使我們會活著,這許多事會不會實現?「你們倒不如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各書四章15節)所以他在16節說:「但現在你們竟然張狂自誇;這一切自誇,都是邪惡的。」




本系列文章為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年)撰寫的〈拖延──倚賴未來時日的罪與愚昧〉(Procrastination or The Sin and Folly of Depending on Future Time),標題及引言經文為編者及譯者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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