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6:1-6「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有網友問:「在創世記裡提到神的兒子見人的女兒美麗就娶為妻子,請問這神的兒子該做何解釋?有人告訴我,他們是天使。是這樣嗎?」
神的兒子在舊約有很多處經文用來指著天使,好比約伯記中神的眾子乃是指天使(約1:6,2:1)。約伯記據考証是整本聖經中最古老的一本書(最早成書)。其年代與創世紀相近,希伯來文的用法也相近,此處用天使來解釋神的兒子是好理由。
然而如此解釋會遇到一個難題,就是新約另一處耶穌提到上帝的使者(天使)是不嫁娶的《見馬太福音22: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而天使能與人婚嫁生子,便會成為前所未見的教義。所以此處,神的兒子採取多數的解經書的說法解釋為「塞特(敬虔的後裔)的後裔」較好。
不過這基本上就是聖經難題,解釋成兩者其實都沒有太多的根據。我們就虛心地承認,對這段模糊的經文不懂,不用硬去解釋。而過多的隨己意「衍生」解釋反倒會成為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