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思想的蘆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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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就沒有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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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人的生命、自由、榮譽、財產、工作、婚姻、家庭、福祉等基本權益要能得到保障,必須要有良善正義又穩固可靠的法律制度。

所謂良善正義的法律制度,就是為了保護人民之生命、自由、榮譽、財產、工作、婚姻、家庭、福祉等基本權益而能在爭訟中進行公平公正審判的司法制度。這除了要有良善正義的法律規定之外,更要有良善正義的司法人員。沒有良善正義的司法人員,法律制度就形同虛設,無法伸張正義,保護良民,懲治惡人。

然而,良善正義的司法人員不會從天而降,只能從良善正義的社會文化及人民而來。因此,沒有良善正義的人民及社會文化,必不可能有良善正義的司法人員。 良善正義的社會文化的根基就是誠實,也就是,尊重真理真相,根據事實說真話的美德。因此,若沒有尊重真理真相、根據事實說真話的誠實文化,就難有良善正義的司法人員,因而正義就難以伸張展現。

這就是十誡之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16)的真諦所在。第九誡是司法倫理,關乎公共審判,維繫社會正義,其根本精神就是誠實,不說謊。沒有誠實的法官、誠實的證人,公平公正的公共審判就不可能。

誠實的法官不會圖私利,不會心懷偏見,不會聽片面之詞。誠實的法官會「聽另一方」(audi alteram partem),公平考量雙方說詞,嚴格審查控告者的告詞,檢驗相關證據,恪守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沒有充分確實的證據不會定被告之罪。至於誠實的控告者與證人絕不會扭曲事實,捏造真相,也不會作偽證。他們都應遵守「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誡命。

如果維持伸張一個國家之正義的司法人員不能公平公正地執法審判,那麼這國的法律制度以及政府必定敗壞崩解,惡人(尤其野心權力分子)必得勢横行,人民必遭殃,好人必畏懼退縮,社會混亂必隨之而至。這樣,即便有饑渴慕義的義人,也難有作為,誠如大衛詩句所言:「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做甚麼呢?」(詩11:3)。

毫無疑問,由一大群惡徒握權得勢的國家,其法律制度必定是敗壞邪惡的(就算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因為執法人員必自動甘為當權者的鷹犬走狗,失去超然獨立的地位,要抓捕誰、要關押誰、要判誰有罪、要處以什麼刑罰、要凌虐誰,完全聽從當權者上意,恣意而行。法院與法官為「黨」服務,成為「領袖」打擊政敵異己的工具。

於是,真理消失,真相隱藏,正義死亡,而「國家」、「民族」、「自由」、「平等」、「民主」、「福祉」這些最能激動成千上萬群氓的口號則成了邪惡政客鬥爭握權的最佳武器。為生存自保,人民很自然地會自動相互監控,親人、鄰居、朋友、同事、師生、長幼、主雇之間不再有信任,反而相互猜疑、密告、造謠、毀謗,人與人之間的關愛、同情、憐恤、信任、敬重消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猜忌、仇恨、叛背、恐懼與不安。最終,支撐社會的人倫關係全然瓦解,民與民如同禽獸那般相互吞吃。

對我而言,當最應敬畏敬拜上帝並最應聽從上帝旨意誡命的信徒、傳道人、牧師成為國家、民族、人民、社會以及特定黨派、集團、人物的膜拜者與唯命是從者時,這就是一個國家司法正義淪喪的最明確標記。

不幸,從過去到現在,我清楚看到,我們國家中的基督徒、傳道人、牧師、教會總是特定政黨的膜拜者、追隨者、效勞者,教會成為政治黨派集團的附隨組織,過去如此,今日亦然,完全沒有分別,其拜偶像的醜惡嘴臉一模一樣,都「以上帝之名」甘為政治黨派以及特定意識形態之走狗鷹犬,不斷公然無恥地作假見證陷害人,今昔之別只在於政治位置以及扮演的角色互換而已。

讓我們記住,不誠實,就沒有正義;不正義,就沒有和平。最後的結局就是,在謊言詐騙中自取滅亡。

雖然第九誡是司法倫理,但不限於法院內以及法律領域,而及於生活的一切領域;它不但規範所有與司法審判相關人員應如何說話,更規範所有人的日常言說。

根本言之,第九誡就是要求人必須誠實說話,不可說謊。用路德在他的《大教理問答》論及此誡的話說,就是「禁止一切會傷害與侵犯我們鄰人的口舌之罪」。 換言之,我們有責任保護鄰人的尊嚴名譽,而不任意毀損。不但如此,路德更進一步認為,我們也無權審判定罪鄰人之罪。他說,知道罪是一回事,審判定罪是另一回事。審判定罪必須出於合法權柄,無此則無權審判定罪鄰人。

《海德堡要理問答》第112問答講得十分簡要且具體明白,上帝在第九誡的要求是:絕不作偽證陷害人,絕不扭曲人的話,絕不說人閒話八卦,絕不造謠毀謗人,絕不未聽證或無公正原因就定人罪;反之,在法庭上以及任何其他地方,都應避免說謊以及任何形式的欺騙,而應愛真理真相,坦白講說真理真相,公開承認真理真相,並應盡所能地護衛並提升我們鄰人的好名聲。

據此,未經查證就散佈傷害某人的流言蜚語,惡意扭曲變造某人的話而到處散佈,拒絕聆聽並公平考量某人的話而直接斷定其罪,因私心、偏見、歧視、怨恨而惡意傳說傷害某人的壞話,等等,這些言行都犯了第九誡,都是陷害人的言說行為,都屬魔鬼的勾當伎倆,都當承受上帝的震怒、審判與報應。

因此,如果我們私下說人閒話都要被上帝審判(太12:36),更何況我們毫無根據甚至惡意地公開說謊話、散佈謠言、說人壞話、毀謗人、作偽證、抹黑人、污損人,上帝豈不會更加嚴厲地審判我們嗎?

朋友,你沒有發現我們愈來愈難正常言說了嗎?你沒有發現我們愈來愈難自由講真話又追求真相了嗎?你沒有發現我們被龐大的謊言勢力團團圍困嗎?你沒有發現謊言正在我們的國家社會稱王嗎?你沒有發現那些說謊詐騙集團分子愈來愈放肆張狂嗎?你沒發現我們的國家可能被這惡毒殘暴的謊言惡靈摧毀滅亡嗎?沒有嗎?果真沒有嗎?

若不然,朋友,請告訴我,謊言既然在我們國家社會中如此得勢稱王,連本應不作假見證陷害人的基督徒都加入說謊詐騙陷害人的行列,那麼我們的盼望究竟何在呢?誰能救我們脫離死亡毀滅呢?誰能允諾我們仍有平安、自由、喜樂、光明的將來呢?你果真以為我們不會在謊言中受害滅沒嗎?讓我們誠實面對我們處境的事實真相吧,何必自欺呢?何必自我吹捧呢?何必驕傲自大呢?何必自我感覺良好呢?

朋友,如果我們是耶穌基督的門徒,那麼我們就應在我們這個謊言橫行的國家社會作光作鹽,不要說謊,不要加入任何說謊的群體,不要擁護任何說謊的權勢,不要為任何說謊集團效勞,那麼或許我們的國家會因我們而仍有盼望,並因我們而仍為公義誠實的上帝所憐憫疼愛救助,不被祂憤怒審判毀滅。

願慈愛、誠實、正直、公義的上帝憐憫我們,饒恕我們,救助我們,賜我們誠實正直的心,並喜愛真理公義的靈,叫我們勇敢地堅持真理真相,說真話,不說謊話,不作假見證陷害人,成為我們國家社會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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