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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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搞懂「判斷」與「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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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有必要搞懂「判斷」與「論斷」嗎?
當然!

聖經禁止我們「論斷」,但是日常生活卻需要很多「判斷」,不能搞混!
一不小心,判斷就變論斷,不論斷又搞成沒判斷,真是錯亂。
說出自己的看法到底是「論斷」還是「判斷」?這可是學問。

當基督徒只說「感謝主,讚美主」而不鼓勵對事情有判斷,這個地方是不是天堂?恐怕更像一言堂。
五百年前的馬丁路德如果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誰知道我們現在會不會還在購買贖罪券?
基督徒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久而久之,就是彼此洗腦而不是彼此洗腳了。

但是很鼓勵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那又很容易淪為彼此論斷,八卦滿天飛,人人自以為是,這到底怎麼辦?

底下提供大家一點小撇步來分辨「判斷」與「論斷」。

1. 判斷是有事實根據,是客觀的。論斷是基於猜測與推論,是主觀的。
2. 判斷不具有攻擊性,對事不對人。論斷具有攻擊性,目的是貶低他人。
3. 判斷是為了避免重蹈覆徹,是一種保護機制。論斷是為了高舉自己,是一種定罪機制。
4. 判斷是為了事情有好的結果,長時間會帶來成長與進步。論斷是唯恐天下不亂,長時間會造成傷害與衝突。
5. 判斷針對外在事情,論斷針對內心動機與感受。

底下,就以之前熱門的女子職業網球選手詹詠然事件為例。

懷疑她裝病,這是猜測,未經證實,你可以說「這是我的判斷,但是沒有證據」,這是可以的,但是斷定她裝病,咬定她是裝的,這就是「論斷」,因為具有主觀攻擊性,並且含有貶低意味(認定她不誠實)。

許多網友認定她是裝的,「哪有人可以馬上搭機赴美然後還拿冠軍,這也裝得太不像了…」當然還有人說她要搭檔一起配合演出…

不管推論者認為這些推理多麽簡單,由於沒有足夠的證據,我們都建議「語帶保留」,以免變成「不小心論斷」。

我們不是當事人,又不在現場,我們無法斷定真相。

至於,她是否「貪」,這也偏向「論斷」層面,因為外人根本無從得知,說的人即使沒有惡意,也無意攻擊,但是畢竟涉及內心層次,我們無法肯定。

那麼,可不可以發表評論呢?

當然可以,前提是,要有精準的「判斷」。

精準的判斷就是有事實根據,例如;她說明的過程有瑕疵,很多語焉不詳,給她帶來很多麻煩,這是事實。
她事前規劃不夠成熟,冒著太大的比賽撞期風險,這也是事實。
她沒有讓搭檔充分理解她最後的決定,甚至支持她的決定,這也是事實。
針對所有的事實,我們當然可以發表看法與意見,這就是公民社會,但是不要人身攻擊。

其實,評論這件事更多的是「感慨」或是「感想」,也就是發言者自己的感受,不去談論自己不清楚的部分。
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她的生病有多嚴重,只是表面焦點,她危機處理不夠成熟,才是她要學習的課題,她的人品備受質疑才是她最大的損失。
其實,我們連判斷都很可能錯,當然沒有資格論斷,這就是聖經的提醒。
判斷是為了警惕自己,論斷一不小心就變成攻擊別人。
判斷與論斷,真是大學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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