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 n=2, n=3, n= ∞ (无限大)。
人们常有个观念,第一代基督徒的信仰最真实,最鲜活。从不信到信,中间的转变是自发的,自主的决定。是个人活生生与上帝相遇的真实体验,人们最乐于听见。第二代,第三代以后的信徒,只不过继承父母的信仰要求与传统。他们可能不加思索,没有批判思考就领受了。这样的信仰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不单别人怀疑,自己也应该怀疑:我的信仰是不是仅为父母之言、孝顺听从、习惯成自然而已?我是不是应该走自己的路,有一番背叛和挣扎才对?
我父亲是第一代基督徒,他传福音给我的外祖父母及母亲,他们信主,父亲遂与母亲结婚,并都成了传道人。传到我这一代,成了第二代,也可算第三代。不过,在信仰的经验上,我从小就有一件难过的事情:没有得救的见证可讲。这个困扰甚至延续到我报名读神学院时,依旧存在。我所能讲的是:三岁时,留下一张跪在教堂讲台前祷告的照片;五,六岁时,自个儿玩游戏,就是学父亲讲道,主持崇拜,以及主领圣餐擘饼的仪式。六岁多受洗,因为想要领圣餐,不然会被「大人」拒绝。
我从小就会向上帝祷告,而且得到垂听。记得母亲讲过一个见证,在我六岁时,一天她生病发高烧,父亲不在身边。母亲请我为她祷告,我将手放在她的额头上祷告,结果高烧立时退去。这样一种第n代信徒的经验,没有什么传奇之处,也没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动人事迹,没有挣扎决志时,惊心动魄的过程可分享。所有的故事都是从:「我就是这样长大的呀」开始讲起!很抱歉,也挺难过的是,我没有「决志信耶稣」与「得救」的见证可讲。
我所有对上帝的体验就是,当然有上帝啊,上帝比我更早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还没生,爸爸就信上帝,我一生下来,上帝就在那里了。我出生进入到基督为家主的家庭,我儿时玩的办家家酒,就是「玩」唱诗敬拜上帝,「玩」讲道,「玩」拿饼干当圣餐分给人吃。我一生下来就得救了(父亲在我出生第八天就将我献给主),哪里有一个得救的过程?对我而言,得救是接受赐与,没有挣扎,辩论,反覆不定的过程。得救是自然天成,出生就在得救的状态了!
但是,没一个得救的故事可讲,对我这样一个在一九六零年代保守环境生长的基督徒而言,似乎成了一个问题:如果信耶稣没有经过挣扎,你怎么知道自己得救了?怎么知道你的信仰是理性的抉择,抑或只是跟随父母的传统去信罢了?
没有得救经历,在中学、大学的团契里,永远排不到作得救见证的机会,报考神学院,讲述得救见证一栏,难堪地空在那里。这是说我没有得救,还是得救「没有见证」?一个充满恩典的可爱经历,竟成了难以开口的困窘。这到日后我才逐渐明白,福音派教会对决志得救经历的验证,是以接近会计法则来精密算计得救合法性,而制定了单一有效的得救公式,这真不见得合理。
其实,得救应该是相信的结果,不是相信的开始。而相信又是一生的过程,不只是一个刹那时段,或仪式性的加入行动。我们是「信入」基督,而不是相信基督而已。「信入」乃是持续保持在一个相信基督的关系与状态之中,不是概念的转换或意志的转变而已。概念和意志既可以转换改变,也可以再度转换改变,而使相信成为昨日黄花,记忆中的残片。只有当「信入」,人保持在不改变的关系与恒久的状态,那样的信才能保证我们到生命终点时,为得救划上不变的句号。
第n代信徒与第一代信徒的信仰故事不见得相同,但都得走过相同的路径:每一代人都以生命去「定义」信仰的内容,也以信仰去「定义」生命的内容。定义(define)的意思在英文字典中是:说明或描述一个字的精确意义,或某事物的本质,范围;或给一个字,一个词语「意义」,或标志出某事物的限制和轮廓。
圣经的人物里,亚伯拉罕四代祖孙的故事说明了耶和华信仰的始祖,各自在自己的世代去定义他们的信仰,给予信仰的本质一个精确的意义,也藉着这个信仰,去生动地描述生命的本质,范围,限制和轮廓。
亚伯拉罕在夏甲和撒拉之间徘徊,摸索着神要赏赐子孙与地土的精确意义在哪里。以撒和利百加各以偏心不公的态度,去对「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个预言,赋予不同的定义。他们都继承了父亲的信仰,却赋予迥然不同的内容。雅各一生以欺骗和被骗去编织生命的哀歌。从与孪生兄弟争夺长子权,与舅父斗智,与上帝摔跤,到与四个妻妾十二个儿子间耗尽心力、无止境的强夺争竞,他对生命的定义是「又少又苦」。但即使这样,却以一生的经验,定义了从祖父所得到的信仰价值:他告诉约瑟,他所祝的福,「胜过我祖先所祝的福」,「如永世的山岭,至极的边界」。到第四代的约瑟,也经过许多危难艰险,他定义一生的遭遇是:「神…要大施拯救,保全你们的生命」、「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
每一代信徒都是第一代信徒,每一代信徒都需要重新定义得救的本质是什么,重新描绘一遍信仰的范围,限制与轮廓。使徒保罗也在做这样的事,他虽然相信他祖宗以色列的神,但他竟然重新定义什么是「真以色列人」,重新描绘祖宗的神与他所事奉的耶稣基督,两者有何关连。
我个人是第二代基督徒,也是第二代牧师。我对这个信仰的定义、描绘,陈述,与我的父辈有相关连之处,也有大不相同的地方。我的父亲拿着一本和合本圣经,里面记满了各种眉批笔记,走遍各地讲道。我如要外出讲道,所带的和合本圣经是空白的,还必须带一本NIV研读本圣经,以及从电脑上印下来的讲章,加上几本英文注释书,到排定好的教会讲道。我的孩子们是第3代基督徒,在加拿大生长,接受英语教育,吃中国人的米饭,在欧洲上过学。他们对信仰和生命的描述与定义,又有跟我大不相同。我们曾对斯托得(John Stott)的讲道好不好,有很不同的看法与辩论。
第n代基督徒,n=1。每一代都是第一代,我们都需要以自己的生命历程,重新定义什么是基督徒,什么是基督教。我们的得救见证,讲法应该可以大不相同。但无论如何,神看千年如一日,在每一个世代之前已有千年走过,我们却面对着一样的神与同一位神。我们用不同的语言、词汇在讲述同一位没有改变的神。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这是我们可以确定的。
★本文原发表于作者的部落格:Ethical Being & Being Eth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