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必克(Joel R. Beeke)】神学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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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注:这是林格尼尔福音事工网站 独立文章(2026) 系列的第六十一篇。
十七世纪初,爱尔兰的大主教詹姆斯・厄谢尔(Archbishop Ussher)想要探访一位长老会牧师的家,看看他所听闻关于这位牧师个人敬虔的事是否属实。厄谢尔乔装成一个贫穷的乞丐来到牧师家中。主人热情接待;当时牧师的妻子正在与家人进行要理问答。她问这位不速之客诫命有多少条,他回答:「十一条。」她便认定他是个极其无知的人,不再多问,却仍给他饭吃,并安排他就寝。
当晚稍后,牧师发现了厄谢尔的伪装,便请他翌日清晨讲道。于是,厄谢尔洗漱整洁、衣着庄重,使得牧师的妻子认不出他,然后走上讲台。他以所谓「第十一条诫命」为题宣讲,就是《约翰福音》13章34节:「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牧师的妻子惊讶那名乞丐竟然成了讲道者,又为自己先前何等错判他、未能向他多一点施以爱心而深感讶异。
什么是爱?你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在遵守基督要去你爱那些主里弟兄姊妹的诫命呢?有爱心的人会如何对待他人?大众媒体常把爱描绘成吸引与愉悦的感觉,然而这种感觉就像温度计里的水银起落无常。我们需要的爱,少一点像温度计,多一点像恒温器——主导我们的反应,而不是被那些反应左右。
也有人把爱说成是不加评判、无条件的接纳,这一主张源自心理学中的「无条件正向关怀」(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但这种过度简化的做法只会令人困惑,并使我们面对恶意与邪恶时束手无策。你如何能无条件、毫不论断地接纳一个恐怖分子或连环杀手?
今天许多基督徒相信,新约圣经中表达「爱」的关键希腊文词汇 agapē,以及与之相关的动词 agapaō,所指的不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意志的行动:即使需要自己付出代价,也要选择行善、使他人得益。然而,这种观点不能建立在希腊文中不同的「爱」字之上,因为 agapē 词族在不同语境中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含义。
此外,将爱理解为一种与情感无关的概念,会使我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感受;这种观点也未能真正处理那些驱动我们作出选择、深藏而往往不易察觉的内在动机。
那么,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对爱的真实描述呢?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3章4–7节给了我们极好的阐述。保罗称颂爱(钦定版圣经译为「charity」,源自拉丁文 「caritas」),并说这是「更大的恩赐」(林前12:31)——胜过属灵恩赐(第12章),当一个人的生命放在上帝的天平上衡量时,对任何有价值的生命都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林前13:1–3)。第4–7节展现了爱之属性与行动之美;这些经文与其说是在界定爱的本质,不如说是在描述爱所结出的果子;它们让我们看见,爱如何促使人采取某些行动或表现出某些行为,同时又如何抵制、遏止其他的行动或行为。
这段描述从忍耐开始,并且以坚忍为终极目标(第4、7节)。爱在面对试炼、苦难与邪恶时的回应中,最能显出它的真实面貌。爱最伟大的彰显,就是基督的十字架。保罗在《罗马书》5章8节写道:「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那位自称「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保罗(林前2:2),显然对基督的爱有着深刻的思考。约翰则指出,基督甘愿为我们舍命,其根源就在于爱,他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爱以各种方式彰显它的卓越。乔纳森・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写道:「爱是一种积极的原则」(《着作集》8:301)。从积极的一面来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 13:4)。爱就是持续行善。为了服事他人的需要并荣耀上帝,一个有爱心的人即使面对不愉快或困难,仍会坚忍不懈。爱甘愿以恩慈回应伤害,以善报恶。基督徒的爱反映上帝的形像——他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 34:6)的上帝。
从消极的一面来说,「爱是不嫉妒」(林前 13:4)。爱能抑制自私的妒忌,因为它已学会向自我说不,并乐见他人昌盛。爱是不自夸,不张狂」(同节)。这些特质显明爱是一种谦卑的美德。爱使人专注于上帝和他人,并削弱对自我的关注。乔纳森・爱德华滋写道:「凡爱上帝的人,都是把他当作上帝来爱他……如果我们爱神,是以他无限超越我们为前提,那么我们就是以作为无限卑微者的身分来实践这爱;因此,这是一种谦卑的爱。」(《着作集》8:245)。
「爱是不作害羞的事」(林前13:5)。这里译「作害羞的事」的希腊动词,意指蔑视既定的规范而行,致使人蒙羞、受辱。爱却激励人行在神与人面前都正直可敬的事[「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章17节下);「因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8:21)]。这一句话也排除了任何反律法主义式的爱;爱是以神的律法为念(诗119:97),并且竭力去成全律法(罗13:8–10)。
爱不寻求个人的益处(林前13:5),却驱使我们寻求神的荣耀与邻舍的益处。爱使我们成为服事人的仆人(腓2)。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第5节)。所谓「容易动怒」,就是轻易被惹动发怒(徒17:16);但爱能制伏怒气。饶恕就是不记着别人的过犯,不把所受的伤害一笔一笔记在帐上——爱以不将人的罪归在他们身上为乐(罗4;林后5:19)。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每当遇见公义和信实,爱就欢欣鼓舞。当听见有人陷入罪中并因此付出沉重代价时,爱便为之忧伤;因此,爱不会把这样的事当作消遣的话题随意传播。这样的爱,连向仇敌也行善。
第6节斥责了相对主义的宽容这个偶像;在我们的文化中,这种宽容常常被当作爱,但真正真诚的爱包括对邪恶的恨(罗12:9)。上帝的爱最伟大的彰显,也是他公义最伟大的证明,因为他的儿子承担我们罪的刑罚,使上帝的公义得着满足(罗3:25-26)。因此,哥林多前书13:6纠正了基督徒当中一种流行的观念,即认为爱与感受毫无关系。事实上,爱对罪有强烈的反感,对公义则有强烈的情感。
最后,保罗归给爱的四个行动或习惯(第7节)中,反覆出现的「凡事」,不应理解为绝对或毫无条件的普遍性。这几节经文必须放在新约的脉络中来理解。保罗使用「凡事」这个词时,分别是指:爱承担我们作为十字架所必须承担的一切重担;爱相信基督徒应当相信的一切;爱盼望上帝应许我们所当盼望的一切;爱忍受我们为基督的缘故所必须经历的一切试炼。因此,爱以一致的方式激励我们实践这四种行动。
爱拥有在困境中持续坚忍的力量;无论身处何种境况,爱仍不断地信靠、也不断地盼望。圣经多次并列信、望、爱这三者。当基督徒爱神时,他们的心,首先因为神向他们所施的信实之爱而喜乐;这爱坚定他们的信心,也使他们的盼望持续不灭。爱德华兹说,爱是「实践性信心的生命与灵魂」,使信心得以充满活力并结出果效(Works 8:139, 330–31)。他又说,爱是「信与望中最关键的成分」(8:327)。
在此,我们看见保罗描述爱在一个充满罪恶与苦难的世界中持续不懈的行动。爱是一个动词。然而,爱必须不只是外在的行动;爱的本质存在于人心的动机之中。是什么驱动爱?不可能是自私的野心,因为爱不自高自大,也不求自己的益处。同样地,爱也不可能是由对所爱之人立即产生的愉悦感所驱动;否则,面对堕落的人,爱就不会有忍耐,也不会有恩慈。
那么,爱是被什么驱动的呢?经文给了我们两个线索。爱的喜乐在于真理,也就是上帝的公义与信实。因此,爱因上帝在基督里所彰显的爱而欢喜。「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9)爱的坚忍则与信心和盼望交织在一起,也就是仰望基督、信靠上帝的话语。爱德华兹说,爱是从「看见或感受到上帝的卓越」而产生的(Works 8:333)。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爱源自上帝、以上帝为焦点,也由上帝所驱动,「上帝就是爱」(约一4:8下)。我们从未比行在真实的爱中时,更深地与上帝相交。爱的这些属性与行动,是何等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