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敏雄 2007.12.09
上星期学校请了一位业界的管理人员来演讲,讲题是关于如何因应未来职场的需求,充实自己的能力。这位演讲者提出许多的针对企业界主管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作为佐证,提出许许多多最受业界主管青睐的特质或专长,其中有一项特别令我眼睛一亮的是关于「配合度高」这一项。
其实「配合度高」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业界期待,因为不管是对机构主管或共事的同仁来说,「配合度高」确实都比较能够一起为组织目标共同努力。特别是处在这个分工渐细的现代社会,很多的工作任务都必须透过团队合作才能达成,这时候对任何主管来说,与其聘请一个技术高超的独行侠,不如雇用一个虽然专业知能稍微弱一点,但却可与他人合作的平凡人。
事实上,在我聘用心理师或谘商师的时候,也是会特别考量应徵者的「群性」,而不单只是他们的「专业能力」。但是我在这里所指的「群性」并非单纯的「配合」,因为看似简单的「配合」二字,可能蕴含相当复杂的情况。
根据我自己的观察,第一种容易配合的人是「不知不觉的配合」。这些人之所以配合其他人或上司的要求,完全是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与其自己乱碰做错,不如依循上司的指示或跟随他人的脚步做。
前些时候报纸刊载:大学毕业的失业率高过高职毕业生。有些人认为这个现象显示,高职生受业界青睐的程度已经慢慢高过大学毕业,亦即反应出台湾技职教育慢慢受到重视。对于这项解读我不敢完全否定,但我想更进一步了解的是:老板舍弃大学毕业生而聘用高职毕业生的原因究竟是基于「能力」还是「配合度」?如果答案是后者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教育的宗旨是否应该修改为:培养一个「配合度高」的「顺民」,而不是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公民」?
事实上,我认为「独立思考能力」与「配合度」并不是两个极端冲突的特质,因为真正懂得「独立思考」的人,他会在明了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合理的规定应该要配合。诸如法律的规定、公司行号合理的要求、人际间基本的尊重与包容等等。甚至在我看来,那些与老板或同事对于某项事物看法有不同意见的人,愿意为着集体福祉暂时放下自己坚持的人,才是真正懂得「包容」与「配合」的人。因为所谓的「配合」不是愚昧、盲从地跟着别人走,而是在独立思考过后虽然觉得自己的意见不错(甚至是对的),但考量到整体还是需要有一个决议方向,而愿意暂时搁置自己意见的人。
也就是这样的想法,引发我对第二种和第三种「容易配合的人」加以区隔:第二种容易与他人配合的人,是那些知道自己的理想与独特观点,而愿意因着团体的决议暂时搁置一己之见的人。但搁置己见的前提,是团体的决议或领导者的命令是「不违法」或「不违反道德」的。相较之下,第三种容易与他人配合的人,是那些明知到主管或组织的行为明显违法或违反道德规范,但自己碍于不想破坏人际关系的和谐或为了想保住工作,于是便虚臾委蛇与他们同流合污的人。
在我看来,第三种容易与他人配合的人是最糟糕的人,他们比第一种人还要糟糕,因为他们「明知故犯」。虽然我也可以了解,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许多结构性的因素,使我们处在很多工作场合里不得不牺牲一些道德理想。但是我总是提醒我自己,也跟同学分享:即便是不得已为之,我们心里总是还要清楚什么是正确的。这样除了可以帮助我们在纷乱的时代里保有一颗清洁的心,也能视情况尽可能减少那些不应为的事情,或是做出一些自保的动作(例如影印存档)来保护自己。
总之,我虽然同意「独行侠」在我们这个时代可能不受青睐,但是当大众一面倒地在期待自己的同事或下属是个「配合度高」的人的时候,我们是否也想过:配合度高就真的是好吗?如果我们的社会所期待的「人才」只要求「配合度高」,那么不仅是台湾,就是全世界的教育主管单位都该重新修改教育方向,并且将「配合度高」纳入教育首要目标。
我认为,「配合度高」应该是一种「群性」或是「德性」,是经由人类思考后认为该做而去做的「结果」,而非处事的「前提」。因为,唯有个人能够了解到自己的潜能要想得到充分发挥,就得透过在团体或社群中与他人合作,他们才会明了「合作」、「包容」、「尊重」的重要性;当他们真正地在履行这些德性时,才不是出于「不知不觉」或「阿谀谄媚」,也才能发挥提升群体生活品质的作用。因为「包容」、「尊重」与「合作」短时间看来虽然折损了自己的利益或才华,但长期来看,却可以增添他们更多自我实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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