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社会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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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基督信仰的自信(一)―― 自信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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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我们提到,「自信」基本上是相信自己能够完成某些事情,即便无法完成,也有信心事情发展的结果不会伤害到自己的根本价值或是存在的安全。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这种信心从哪儿来?它们跟信仰又有何关系呢?对不同的人来说,自信的来源可能不尽相同,但在这一周里我想接着跟大家聊的,主要是信仰与自信的关系。

  众所周知的,基督教信仰的主要要义之一就是「以上帝为中心」,对基督徒来说,对上帝的「信心」(faith)表现在愿意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给上帝,也就是说,生活中一切的为人处事都必须依循圣经的教导,或是透过祷告去了解、体会上帝给与自己的带领是什么。就此来看,基督徒应该是相当没有自信才是,因为他们不是相信自己,而是相信上帝;而且在一般人的想法里,信仰是那些软弱无助的人才会需要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为自己的生命做出决定,才会想要寻找一个全能的神来依靠。但是,如果我们再仔细思考人类信心与自信的根源,便会发现到其实所有人的「自信」都不可能纯粹来自个人,而是必须对所处环境的规范有「信心」(confidence)。这话怎么说呢?

  我们可以这样思考看看:每天当我们踏出家门,无论是要上班、上学、还是去任何地方,一路上势必会遇到许许多多我们根本不认识的人,这些人之中有些是不会随便伤害人,甚至是乐于助人的人,但无可否认的,这当中也不乏偷鸡摸狗、或随时可能侵犯你人身安全的「坏人」。可是当我们遇到每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提心吊胆地去防卫每一个人,而是「还算安心」地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或是走在街上。这些社会生活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其实并不是我们对每一个路人的品德操守都具有信心,而是我们相信在法律的规范下,一般有理性的人在权衡从事违法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以及可能获得的好处之后,必然会选择守法而不是违法。也就是这种对法律的信心,我们才可能有「自信」去从事社会生活。

  试想,如果社会大众普遍对法律的公正性失去信心,即便自己再有能力,也不可能有任何信心相信自己一切的努力一定能换得到等质的报偿;即便今天暂时取得了我们应得的酬劳,但是也难保在下一刻这份酬劳不会被别人恣意地抢夺。

  就此看来,任何的「自信」必然得有一套外在稳定且具公正性的规范作为前提,这套规范是确保我们的努力不会白费的重要依据。同样地,具有公义性质的基督信仰也是如此,基督徒因着相信上帝的公平正义,所以愿意按照他所规范的生活方式生活。即便短期间内他们的努力没有得到即刻性的回报,但是他们依然相信这一切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在他的看顾和评鉴之下,每个人在末日都会受到他最公正的审判和奖赏。

  反之,如果我们缺少了对上帝的信心,很自然地,我们在做许多事情的时候便无法确信自己的方向和手段是正确的,而且一定能够得到某些成果。这时候,我们所能够凭藉的或许只有所谓的「运气」而已了。也就是说,当我们恰好碰到好的人事物的时候,我们就完成一件正确的事,得到一次努力的酬赏;倘若遇人不淑遇到一些老奸巨猾的人,为了生存,我们若不是与他们一样使诡诈心机相互争斗,就只能将自己的命运交托在他们手中,这种的生活将更不可能有什么自信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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