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美芬 201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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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圣经有三处提到如何爱神:马太福音廿二章37节、马可福音十二章30-33节以及路加福音十章27节。这三段经文都说了很多个「尽」:「尽心」4次,「尽性」3次,「尽意」3次,「尽力」3次,还有「尽智」1次。以上共出现14个「尽」,但一共只有五种类别。我们是否常常不清楚到底有哪些「尽」,又自己到底是否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尽智爱神了呢?
爱的对象首先要正确
马可福音十二章29-30节:「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在这段经文中,耶稣引用申命记六章4-9节来回答,这是犹太人熟悉的认信经文(希伯来文叫做Shema,即听的意思 ),敬虔的犹太人每天早晚必读。
耶稣向文士宣读:要爱那位「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律法师听完立刻回答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
你是否会跟律法师一样认为:「爱的对象我已经很清楚了,这还用说?」但因为当时和现在一样,有很多假神,所以耶稣还是特别要强调我们所爱的对象,是独一的神,除他以外,不可以有别神。
马丁路德解释第一条诫命「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神」这样说:「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要敬畏,亲爱,信靠上帝超过一切。」他特别注重从「心」里遵守,反对用「没有心的行为」来遵守第一条诫。这个「心」又可以更明确的说是「信心」,信靠依赖上帝的心,这种信心会有两种表达:一是敬畏,一是爱。因为相信好与坏都在神手中,所以敬畏神;也因为从信领受神所赐的一切福气,所以爱神。
从真实的信心敬畏神、亲爱神的人,不会拜偶像,不会拜受造之物,不会靠自己,因此不会犯第一条诫命;从真实的信心敬畏神、亲爱神的人,不论环境如何,会在一切事上依靠上帝。
通常对于上帝赐福的作为(proper work),人都认为很正常、很欢迎;但对于「非常的工、奇异的事」(strange work and alien task,以赛亚书廿八章21节),我们经常无法接受,不懂信耶稣为什么还会失业、失婚、失智、失去所爱的人。这时候我们要敬畏,因上帝是神。我们向这样一位正确的对象表达爱,对他赐福的作为感谢,对他反面的作为敬畏,因此就遵守了第一条诫命。
用正确的感官表达
马太福音廿二章37节这段经文说,全本旧约都系在爱神爱人这两条诫命上了。全本圣经出现尽心尽性共14次,大多由申命记出来。例如,申命记十章12节,有些地方加上尽力、尽意,有的还出现尽智。这些「尽」个感官可分析如下:
1.尽心(思想、意志、情感、决定):心、眼、耳、口
2. 尽性(气息、生命、灵魂、人):心、眼、耳、口
3. 尽意、尽智(理解、思想、心志、意念):头脑
4. 尽力(力量、能力):四肢
巴赫有出清唱剧《心、口、行为、生活》,就说到我们的心、口、行为、生活,都必须活出救主基督喜悦的生命。神所不喜悦的事,我们就不想、不看、不听、不说、不做,这是一种身体感官的操练。事实上,这已经包括全人。
按正确次序操练爱神
基督教的灵修包括全人与神的关系,如果能熟悉不同模式或内容的灵修生活,欣赏古今中外历代以来圣徒的经验,眼光就不会局限在某种教会传统的小天地当中。例如,傅士德(Richard J. Foster)的《属灵操练的礼赞》,影响很多人默想、禁食、爱神的操练。
傅士德另一本着作《一生渴慕神》,则举出许多属灵伟人如奥古斯丁、伯尔拿的灵修方法,都提到按正确次序爱神。奥古斯丁的次序,是先整顿身体与心智来认识神,然后进而爱神。伯尔拿认为,爱神要有正确的次序。他的座右铭是:务要认识耶稣并耶稣的十字架。
有人认为在操练身体、憎恨恶行时要读箴言,操练理性要读传道书,操练爱主要读雅歌。有人不读圣经,可是宣称很爱神,这是不可能的。爱神爱人好像一串项链之首尾,爱神会让我们更爱人,爱人爱不下去时,必会想去认识爱的源头而爱神(约翰壹书三章10-18节)。
身体是暂时的,是第一层次。有人爱美貌,用很多金钱时间去打理,一旦失去,就感到生命空虚。而理性呢?如果把理性提升到不对的次序,还是会让生命瓦解。灵性呢?我们信主时都经历过神的爱,但我们现在还继续渴慕神、爱神,以此为目标吗?还是我们早就分心了?我们每个信徒都需要整顿身体与心智,需要收心操。
基督徒也要追求卓越?
有一次,我受邀讲道的题目是「追求卓越」。我不喜欢这个题目,我认为卓越是世界上的想法。为什么基督徒要追求卓越?不是应该追求神、爱神吗?
但我也马上想到马太福音五章48节:「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个命令是耶稣在登山宝训最后所讲的。通常我们的反应是:「人怎么可能完全呢?」然而耶稣在这里所说完全的意思,是「达到目标」、「完成」、「成熟的人」,而不是灵命停留在婴孩阶段。
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12–13节,也用了同样的字:「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其他还有很多与「完全」有关的经文,如果卓越等于完全,那么是的,神要我们卓越。
产品有优秀的及劣等的,做事情有做得好或做得不好的。我们做事的态度是平庸就好,还是追求卓越?我们追求得胜还是只要过关?我们是追求「比下有余」就好的低标准,还是应该照耶稣说的,尽心尽力才对?多年前台大校长勉励新生,不要作弊、不要乱停脚踏车、不要翘课、不要作业抄袭。此言论引起许多人挞伐说:「这个标准太低了,难道没有更高的期望吗?」不论是高标还是低标,基督徒都要知道应该追求的是什么。
如同运动员竭力追寻
腓立比书三章12节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其实我们当中很多基督徒,根本是坐在看台上的观众,而不是下场比赛的运动员。我们根本不想跑,不想得奖赏。或者有人信主多年,还在原地踏步。但是上帝的话如此说:「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希伯来书六章1节)
耶稣要我们尽心、尽力、尽性、尽意、尽智爱神,这是一种竭力吗?通常考不到顶标或高标,父母师长会安慰学生说只要尽力就好,所以尽力是均标还是低标?其实,评估我们的是神,他是察看内心的。
我的学生有时候程度不好,底子不够,但被神改变,被呼召来读书。我就鼓励他们不用与别人比,尽力就好。但有时候,我实在觉得有些学生没有尽力;一个人有没有竭力,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何况察看人内心的神?
到底是人要做或神已做?
我请读者再思想一个问题:这些值得追求的品格,追求就可以得到吗?圣经不是说:「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哥林多前书一章30节)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完全,已经做成了,是在基督里作成的。帖撒罗尼迦前五章23-24节:「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他必成就这事。」
到底是我们要做,还是神已经做了?是我们要竭力追求,还是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了?
耶稣说你们要完全,要竭力,要追求,要守诫命,这都是我们要做的。律法不是不好,是讨上帝喜悦的,因为律法就是告诉我们,神喜悦什么,不喜悦什么。
而福音呢?是上帝已经做成的。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就了公义,我们因为信,就得到称义,不在乎我们是否卓越,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卓越到不需要耶稣的救恩。律法把行出来的重担放在人身上,结果就一直控告无法照神旨意活出来的人。
然而,福音是把罪人重担放在基督身上。福音除去律法的控告,使罪人从罪和恐惧中得释放,使罪人可以自由活出神原本创造、呼召他们要过的生活。耶稣拯救破碎有罪的人,但人被拯救后不要再活在破碎罪污当中,信徒要尽力活出神为人类生活所立的架构中,包括家庭、国家、教会,来讨神的喜悦。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如果耶稣基督是鉴察人心、爱我们的主,他会知道我们是否尽心、尽性、尽意、尽力。「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哥林多前书八章3节)。
耶稣可能会说,赶快去休息,你这忠心的仆人,你已经太累了,你应该要去享受我所赐的食物,去欣赏我所创造的大自然,甚至他用生病叫工作过度的人休息。但耶稣也可能会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迟到早退,不用功就想过关,说话夸张不实,不脚踏实地,爱世界甚于爱我。
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就是我们一切所是、所做都不虚假,非口里说说而已,要把爱神看为无可比的,比生命舒适更重要的。愿意为他放弃生命,肯付代价去认识他,明白他的圣旨,顺服他,而且对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不论是赐福是降祸都存感恩与敬畏,因为神是神。
耶稣以爱神与爱人的命令,说明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上。我们其实不可能爱神爱人,是神先爱我们,正如奥古斯丁说一切都由神发起;律法是好的,但我们做不到,感谢耶稣已经成全律法。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五章17-18节)我们要以耶稣的心为心,以耶稣的爱回应神的爱,以「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生命来正确回应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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