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一場談判?

【作者:黃畀予網路作家Ⅱ 2014.11.30


電影中常見警匪對峙的時候,警察跟歹徒會不斷的進行談判跟條件交換,警察想要在最小的傷害下,抓到歹徒,並且救出人質,而歹徒則是希望帶著最大的利益,讓自己安全逃脫。而這樣的畫面,似乎可以轉換到我們跟神之間的身上。

  當我們去跟神祈求,並且開口向他陳明我們心中的一切時,有時會有這樣的小毛病出現,就是把禱告變成了對神的談判,透過交換條件,說自己只要做到了怎樣,神就要怎樣做,或是要求神賞賜一切,甚至可能還會要求神,這些都必須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這感覺好比,我們挾持了自己的靈魂,並且藉由談判的方式,要神達到我們所想要的,但我們總是忘記說,神是公義的一方,也是唯一能夠贖回我們靈魂的人,但我們卻將這樣的權利,用錯了地方,更重要的是,我們憑甚麼能夠跟神談條件呢?

  聖經創世記記載以撒的兒子雅各,因為騙了父親的祝福,怕被哥哥追殺而逃出了家,他在路上來到了一處地方休息,卻在睡覺的時候,看見了異象:

  『到了一個地方,因為太陽落了,就在那裡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枕在頭下,在那裡躺臥睡了。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創28:11~15)』

  雅各在這裡遇見了神,開始對神產生了不同的體驗跟認知,他稱這裡為伯特利(意思是神殿),雅各回應異象的內容,卻是這樣:『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28:20~22)』

  在雅各看見了異象,體驗到神之後,他的反應先是驚訝,畢竟那是前所未有的體會,但接著他就對神說:「今天祢如果答應我這些條件之後,我會把你當我的神,一輩子跟隨著祢。」如果我們翻成白話一點來說看,用大家都懂的意思來說:「今天你若給我一些好處,那我就認定你是我的神。」

  或許雅各在當時,被那種強烈而具體的景象給震撼住,那是一種親身的體會,彷彿他找到了神燈一樣,就開始迫不及待的擦拭著神燈,期盼能看見神燈精靈跑出來跟他說:「我可以給你三個願望。」

  當雅各開始對神有初步的認識之後,他立即用這種交換條件的方式,來測驗他所體會到的是否真實,並且希望自己能夠在這段旅途中,得到最多的一切,就像雅各他的名字原意一樣,他拼命地用各樣法子要去抓住他所想要的一切。

  接下來的故事發展,是雅各在拉班舅舅那邊賺了大量的財富,當他從雅博渡口回到家鄉時,他已經是擁有一大筆的產業,以及很多兒女的人,跟他在伯特利那時一個人孤單走在路上,可以說是形成了對比,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看到,神已經應允了雅各跟祂談論的條件:『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啊,你曾對我說:「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創32:10)』

  看來他跟神的三個條件已經達成了兩個,現在只剩下是否能夠平安到家,以掃正在前面的路上等著他,他不知道他長兄是要來取他性命還是要算總帳,而當我們繼續把故事看下去,我們可以知道,接下來上演的卻是出雅各意料的感人大和解:『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創33:4)』
  看到這邊,在感動於兄弟平安相認的同時,我們或許會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神會願意答應雅各這些條件?

  我們不難發現,雅各做出了這些條件,是希望保障自己的未來,神並不會一開始就拒絕他,尤其是當雅各還不了解神到底是怎麼樣的神時,但別忘了,神也記得雅各所提出的條件:當雅各回到家鄉卻忘了要回到當初與神立約之地,反而先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城,在城東搭起帳棚居住,結果就在這裡,發生了底拿被示劍玷汙的事件,甚至造成了西緬和利未屠殺了整城的男丁,這對雅各無疑是一項沉重的打擊,於是神就在之後對他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創35:1)』神特別的講出了雅各與哥哥重逢這件事,也是為了要告訴雅各:「別忘了,你我之間的約定。」

  所以我們不可忽略,既然跟神講好了約定,就請不要當成只是人跟人之間口頭上的答應──神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更看重我們說過的話,尤其是你跟神做下承諾的時候,那絕對不是人跟人之間的交換條件那樣簡單,更不容許你失約。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傳5:4~6)』

  雅各的故事,也讓我不禁去想,為何我們總是在跟神,用自己做不到的條件換取我們想要的事物?

  這讓我想到一幅畫面:魔鬼站在我們的面前,臉上露出不懷好意的笑容,手裡拿著一份厚重的契約,只要我們簽下去,就可以滿足我們任何想要的東西,但任誰都知道,簽下去之後就是把自己的靈魂出賣,甚至結局是下地獄去,但對神就不同了,我們抱持著試試看的心態去求問神,得到了我們就抓住祂;但若神沒有給你答案,或許我們會自我安慰說這是因為神不喜悅我這樣要求,甚至會衍生出是不是自己要在達到某些條件後,神才會聆聽自己聲音的想法。

  這是如今的我們模樣,把信仰當成一種跟神對質,並且只是在談判的關係上。我們對於信仰的定義,常停留在談判、協議、協商、交換條件之中,唯獨缺少的就是這兩個字:「相信」。

  我們太過在意自己的權益,而忘記神早已把祂的一切賞賜給我們,你要的平安人生,你要的幸福婚姻,或是你的美滿事業跟夢想,這些都早以包含在神對我們的愛中。

  但我們卻不願意相信祂,而寧可選擇用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開出自己的交換條件,要在主耶穌給我們所要的東西之後,我們才願意撥出那一丁點的信心,但是,這樣的信仰,真的對自己好嗎?如果我們無法立即得到主耶穌的回應,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也將只是保持我們信仰的緘默權,對主耶穌不做任何你該做的回應?

  我以為,信仰最重要的是要我們放棄這一場談判,去繳械投降,用順服而卑微的姿態跟你的信心去面對神,聖經提過的,我們是塵土,是蟲,是曾經被丟棄在一旁的罪人,我們其實沒有資格跟神討價還價,但神並沒有因此不理我們,祂反而用更大的愛,告訴我們,其實我們所擁有的,比我們所想要的更多,主耶穌始終站在我們身邊,給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信仰是建立在你的信心,而不是你擁有的籌碼上,如同聖經說的:「這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3:5)」主耶穌更想跟你像個家人一樣敞開心胸去談,而不是用你開的條件去尋找祂,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而我們,能確實看見主耶穌就在我們身邊嗎?

  我只是期待自己能有所改變,讓我們的禱告內容,不再只是2乘2能夠大於4,也不是一堆賭局跟條件交換,而是用自己的交託還有信任,來認識主耶穌的一切。


圖片提供/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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