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過急澗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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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想不到的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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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the Great Reversal,即復活事件)有助於了解福音本身。

在一篇勾勒聖保羅所傳福音之大綱的文章中,劍橋學者蓋瑟科爾(Simon Gathercole)提醒道,傳統上許多人把福音整個定位在十字架,只傳「耶穌死了,為使你的許多罪都得赦免」。如此呈現的福音裡,復活只是事後才加上的一件奇蹟。晚近更有人為了竭力避免這點,傳福音時索性只說「耶穌是主」,這也一樣太簡化了,給人的印象是,遵循耶穌的教導就叫福音。當然基督徒要遵循耶穌的教導,但這樣一來就模糊了事實,因為耶穌的救恩並不是靠我們努力遵守道德要求,而是單單靠恩典而來。

蓋瑟科爾查考保羅在不同書信所呈現的福音後,找出三個重複出現的概念:

第一,福音是耶穌是誰,「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祂是永生神的兒子,甘願降卑成為人,祂就是彌賽亞。

第二,福音是耶穌已成就的事——祂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裡復活了,「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

最後一點,福音是祂帶來什麼。當祂從死裡復活,就把新造的人和聖靈的能力帶下來,「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3~15)「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4~7)總而言之,蓋瑟科爾說,福音就是,藉著「彌賽亞耶穌」的「死與復活……祂贖了罪並且帶來新造之人」。

蓋瑟科爾的查考研究讓我們看到,大逆轉的概念是福音的中心,因為祂代替我們的位置,向我們顯明祂奇妙的愛,所以耶穌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復活是好消息。祂從天上來到地上,好叫我們可以從地上到天上。祂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祂成了有罪的人,祂成為罪,好叫我們得以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祂的咒詛是我們的祝福,「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3~14),這就是福音。




本文摘自《復活的理由:混亂時代中再思復活節的意義》第五章〈大逆轉:福音與大逆轉〉。



復活的理由:混亂時代中再思復活節的意義

Hope in Times of Fear: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Meaning of Easter

作者:提摩太.凱勒
譯者:劉如菁
出版社:校園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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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與《校園出版社《書饗》校園雜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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