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大拉馬利亞—妓女變聖女

【何謂聖女(聖徒)】

尊敬聖徒(聖女)的風俗大約是在教父時代所開始。尊崇聖徒本來是為了紀念殉道者,效法他們為主殉道堅守真道的榜樣。基督徒們對殉道者的尊敬,最後竟變成錯謬的「聖徒崇拜」。聖徒的地位大大提升到與耶穌一同掌權、一同為世人代求。歷史學家估計十六世紀被人們崇拜的聖徒多到一萬多人。而其中女性的聖徒,又被稱為「聖女」。抹大拉馬利亞,就是所謂的聖女。

【煉獄的需要】

當時的羅馬天主教認為人死後立即先有一個個別性的審判(Judicium particulare),這審判是要決定這人是否獲得永生或者被定罪。很好的人,好比聖徒、聖女可以直接上天堂,大惡的人,好比一般信徒與大部份人的靈魂是先到煉獄,之後再視情況或進天堂得永福,或下地獄得永死。到了世界末時最後的公審,死人的身體則和靈魂復合,被定罪的則加增痛苦,得救的更蒙賜福。

煉獄的聖經經文根據是在馬太福音五:26「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堨X來。」十二:32「無論誰說話得罪了人子,還可以赦免;但說話得罪了聖靈的,今生來世都得不著赦免。」林前三:12-15「如果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將來必要顯露,因為那日子必把它顯明出來。有火要把它顯露出來,那火要考驗各人的工程是怎樣的。如果有人在這根基上建造的工程存得住,他就要得到賞賜;如果有人的工程被燒毀,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要像從火�婺g過一樣。」

【聖徒相通】

使徒信經裡有「諸聖通功」(聖徒相通)一語。指著在現世與另一世界之間,為基督恩寵所拯救的天國子民,與教會元首之間以及他們彼此之間,在超性生活中連成一個通功(互通功德)的團體。羅馬天主教認為這就是指大公教會擁有基督所獲得的救贖福利的團體。而這福利就是「諸聖通功」,各人的德行與善功,為全體所共享。而這「諸聖通功」可用於現世或在煉獄中亡者。簡單的說就是聖徒的代禱,大有能力,因為聖徒的善功可以透過禱告,分給我們這些在現世的信徒以及在煉獄中的亡魂。

【崇拜聖徒的開始】

特別是這種「諸聖通功」(聖徒相通)可施用於煉獄中靈魂。他們雖自己不能獲得功德,但可藉著地上教會代禱、獻祭、贖罪。而「敬拜聖徒(聖女)」的想法,因而產生。崇敬聖徒的方式,就是在他們的紀念日舉行彌撒,目的是了獲得聖人在上帝寶座前的代求。民間的一般信徒崇拜聖徒不單單是向聖人們禱告,且以蠟燭在他們的畫像前獻祭。造成基督信仰由「一神論」(只崇拜上帝)變為「多神論」(崇拜許多聖徒)。

甚至認為聖徒是上帝的幫助者,各種階層及職業都有其「主保聖人」(Patron Saint)。例如,聖約瑟是木匠的主保聖人。聖路加是油漆匠的主保聖人。聖奧古斯丁是治疣聖人、、。並且聖人還有分身。一些主要的聖人可分裂為多個本地的聖人。例如這地區的聖母若不顯靈幫忙,則可以向另一個地區的聖母求幫助。在馬丁路德傳中可得見路德年輕的時候,有次遇到暴雨閃電,他驚嚇之餘是直接向「聖亞拿」 禱告,而非向上帝。

【成為聖徒】

自詡德行出眾、信仰層次高超的基督徒便追求「成為聖徒」。透過各種苦修、苦行,讓自己成為聖徒。就像《黃金傳奇》記載抹大拉馬利亞遠行到法國南邊的一個山上,過著隱居的生活。餐風露宿,沈靜修道,一個木頭十字架、一個骷髏頭、一本聖經、一條鞭子,長年過著苦修、守齋戒的日子(見名畫賞析二,拉突爾的所繪的抹大拉馬利亞,衣服半褪、裸露的雙肩,指著她隨時用鞭子抽打自己。 )。而右圖的唐那太羅的抹大拉馬利亞,被雕塑成是一個如槁木死灰般的老女人。雙手合十,用盡己力刻苦沈修,以成為聖女。

【恩典的失落】

提前二:5說到「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聖經,馬丁路德改教沈重地提出這四大「唯獨」,就是看見整個基督教會界的錯謬。而崇拜聖徒的錯謬,在於把耶穌基督的救贖等級降低,變成人必須靠著自己(與他人)的功德才能進天國。離棄了上帝的福音。在上帝的義之外,憑著自己的義,所謂人為的義(敬拜聖母、聖徒、念經、禁食、行彌撒、、等類善功,得以討上帝的喜悅,避免將來的刑罰、享永生的福氣。這樣子的信仰,豈是福音?所謂的福音,就是人自知自己的有限與無力自救,而上帝賜下白白的恩典,耶穌基督擔負我們眾人的罪孽,只要我們憑著信心就可以領受。

【人人是聖徒】

聖經對於聖徒的看法,連充滿問題的哥林多教會,保羅也稱他們為聖徒(林前一2『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做聖徒的。』)。或使徒彼得在彼前一2,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書中也都稱呼信徒為聖徒。所以聖徒指的是一種蒙召的身份,而非指道德上、功德上的地位。對於聖徒應持有的態度是如希伯來書中所言,眾見證人他們的事蹟如雲彩圍繞我們,於是使我們活在當下的基督徒,面對各種困難,都能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的罪,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耶穌基督。


註:右圖【瑪格達琳】唐那太羅,木雕,188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