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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在傷害處的寬恕種子,陳進興伏法省思 人心呀! ── 從陳進興看台灣的人心

作者:孟珍


  月前陳進興被槍決一案,無論是在媒體或者是在網路上都引起了很大的討論。 從這個人的槍決執行與悔改信主上,我想來探討台灣的人心。

  首先我們來看媒體的表現。隨著陳進興被捕、受審,社會大眾逐漸忘記這個被 媒體揭露的犯人的近況。但是隨著槍決的確定與執行日期的逼近,媒體再一次的以 相當醒目的標題,與長時間的盯睄的報導來喚醒台灣民眾的注意力。媒體的作法是 相當煽情且聳動的。從公文旅行到法務部長葉金鳳的批示,再加上在槍決現場附近 的高樓以望遠鏡頭拍攝刑場外人車的進進出出,到在長庚醫院由另一組人馬將血淋 淋的屍體推入開刀房。尤有甚者,是以刑場示意圖來說明整個槍決進行的步驟。

  我不明白的是:就媒體的角色,是否有必要以這樣的方式(甚至可以說是炒作 )來進行這個槍決案的報導?假如媒體是以觀眾的口味來進行這個報導,那台灣的 人民究竟是以什麼心態來看陳進興的槍決?是看熱鬧還是大快人心?是好奇還是想 扮演仲裁者?螢幕上一幕幕白冰冰哭訴的鏡頭,彷彿在教育觀眾陳進興是多麼殘忍 ,多麼可惡的奪走白冰冰的家庭幸福。新聞台轉來轉去,都是這些畫面。讓我搞不 清楚究竟是媒體受觀眾口味影響,還是觀眾被媒體教育了。

  接下來讓我們在來看看社會大眾對此事的反應。我曾經接到一些email,內容 是要收到mail的人不要購買陳進興的告白書,因為這樣會「將版稅送給陳進興的太 太和小孩」,而且mail的發信者說陳進興這個殺人魔王是死不足惜的。高雄市刑大 的隊長也認為陳進興犯的過錯,死有餘辜。報紙上的讀者投書都是一片口誅筆伐, 鮮少有不同立場的看法。頓然我覺得台灣社會自解嚴以來頭一次上下一心,口徑相 同,大家都有了解嚴後以來罕見的相同立場,就是對陳進興伏法的關切,以及認為 陳進興死不足以償罪,整個社會對他的怨懟與憎惡。

  正當整個社會熱鬧騰騰時,基督教更生團契的一位牧師竟然宣佈要為陳進興出 一本自白書,並且宣稱他已經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他的救主。於是接下來的問題是「 陳進興的罪僅僅因為他信耶穌就得以免了嗎?」網路上有網友說「基督教真是個容 易的宗教」,或者是出現「假如陳進興在天堂做你鄰居」之類的質疑。網路上有一 些基督徒嘗試著回答這些問題,但是本文不在探討基督教「因信稱義」的教義,而 是在看台灣的人心。

  無論是媒體或者台灣民眾,在這件事上都喜歡扮演著「審判者」的角色。而且 這位審判者不但樂於審判,而且審判得極重,宣告他死不足惜,失去他的生命也不 足補償他所欠缺的。全台灣的口誅筆伐似乎還無法道盡他的罪孽。

  但是,除了定罪,台灣的人又能對陳進興個案採取什麼其他的反應?台灣這塊 土地上的人,在這件事上表現了什麼態度?又或者,台灣的人有資格定陳進興的罪 ,有資格扮演「審判者」嗎?更廣義的,誰有資格說「陳進興的罪定了」,或是「 陳進興的罪赦了」呢?

  新約聖經約翰福音八章二至十一節記著這個故事。一個正在行淫被捉的婦人被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到眾人與耶穌面前,要照當時的社會習俗公開被石頭打死。耶穌 問了一個問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眾人都默默 走了,因為他們很清楚,自己跟這個婦人一樣,在神的面前是有罪的,是干犯神的 ,是在審判時站立不住的。於是喜歡看熱鬧的,存心試探耶穌的,一個接著一個走 開。最後只剩下這個婦人站在那邊,她自認是有罪的,卻發現那些嚷著「打死她」 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她跟耶穌在那裡。結果耶穌說了一句絕對讓這婦人永生難忘的 話,「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聖經並沒有記載這婦人是用 什麼心情走的,但是我相信應該用「恍若隔世」來形容應該相去不遠。她還會犯罪 嗎?常理來說不無可能,但是那種新生的生命已經在她裡面發芽,好叫她開始有能 力分辨、遠離罪惡。

  至此我要說,台灣的人心很狹窄,不但「自以為義」,也不曉得「悔改」跟「 赦免」的可貴。社會上一群人對陳進興口誅筆伐,但是有幾個人有資格定陳進興的 罪?法律上定罪的人是法官,但是法官就真的全然公正,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嗎?或 許到審判的那天你我會發現原來這些法官一樣要被審判,而且可能是有罪的。人眼 中的審判者況且不見得就是公正無罪的,何況是旁邊圍觀湊熱鬧喊打的你我呢?

  法律上對人罪行最高的刑罰(極刑)就是奪去罪犯的生命。陳進興已經為自己 的罪行失去生命,那麼,自認他罪無可譴的你我,還要向他要什麼?除了表達自己 的憤怒與憎惡,你可知道對一個存心悔改的人,最大的懲罰就是「寬恕」與「赦免 」嗎?你可知道也唯有這樣的「懲罰」才能讓一個悔改的人重新「活」過來嗎?約 翰福音的行淫婦人活了過來,陳進興在神面前想必也是這樣,浴火重生。即使法律 不讓他有繼續生存下去的理由,這樣一個痛徹大悟的死人,豈不在神面前尤為可貴?

  台灣的人民阿,你何等自信自己全然公正無可指摘,而自義於定陳進興的罪? 你何等疼惜生命,而竟不滿足於陳進興已經失去他的生命的最大代價?

  基督教不是一個容易的宗教。神的赦免背後有失去無罪愛子耶穌的重大代價。 也唯有神才有資格說「你的罪赦了」,或者「你的罪定了」。唯有赦免與寬恕全然 悔罪(重生)的人,才能讓我們窺見生命的可貴!

  你、我,可是這樣看待陳進興事件?可曾在陳進興的悔罪中窺見那扭轉生命方 向的一絲靈光?除了仇憤與憎惡,我們在陳進興伏法事件中看到什麼人性光輝? (本文作者為台北基督徒永和禮拜堂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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