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婪的寓言》(Allegory of Avarice),雅各波·利戈齊(Jacopo Ligozzi),1991。(圖片來源/THE MET)
〈貪婪與嫉妒〉(L'Avarice et l'Envie)
作/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
貪婪與嫉妒,步履蹣跚而踉蹌,
有一天,她們穿過平原,
走向某個惡棍或瘋子的家,
往你家,往別人家,或往我家……總之,
她們去往何處,我也不知道,
就像寓言裡那隻蒼鷺一樣。(註)
雖是雙生姊妹,這兩個可怖的生物
卻彼此不相愛,所以一路上,
她們倆默不作聲地並肩而行。
貪婪,駝著背,
緊抱著那只令她疑東疑西的箱子,
老是為它憂懼不安。
嫉妒,無疑也在打量著它。
數著懷中箱子裡堆積的錢幣時,
貪婪女士一邊走,
一邊折磨自己般不斷重複呢喃:
「還不夠……還不夠……」
至於嫉妒,以她狡黠的目光,
窺視那些閃亮,她心心念念的地方,
咬牙切齒地埋怨:
「她的太多,因為我的太少!」
她們以自己的方式妄想著那只箱子,
突然,慾望之神出現在她們眼前。
慾望,那強大的神祇,只有他能滿足
人們提出的一切願望。
慾望對兩姊妹說:「女士們,
我是紳士,妳們是女士,
就選擇吧,隨妳們的意,
財富、榮譽,諸如此類。
但重要的是,得先說清楚,
第一個開口的,
將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另一個人,則會得到雙倍!」
你們可以想見,兩個女人多麼為難,
我們的兩個潑婦陷入了困境。
貪婪與嫉妒,在這種情況下會怎麼做?
姊妹倆各自低聲咕噥:
「慾望啊,你的財寶、冠冕,於我有何用?
你應允給我的財物,我何必在乎?
另一人會比我擁有更多!」
她們因著這致命的想法,
陷入冗長的遲疑。
慾望,那輕佻而敏捷的神祇,
把她們交給魔鬼,咒罵連連,
因她們的沉默而憤慨不已。
嫉妒終於打破沉默,依然冷酷無情,
看她的姊妹咆哮著,
然後,忽然下定決心說:
「讓人挖去我一隻眼睛吧!」
法國浪漫主義文學家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1802-1885年)這首詩〈貪婪與嫉妒〉(L'Avarice et l'Envie),最早發表於1820年雜誌《保守文學論者》(Le Conservateur Littéraire),後來收錄於1912年的全集。
〈貪婪與嫉妒〉創作於浪漫主義蓬勃興起的年代,雨果以浪漫主義常見的寓言形式,表達對人性、社會與政治的思索。這首詩的重要性在於,不僅展現了雨果對人性陰暗面的敏銳觀察,充滿諷刺性,也體現浪漫主義文學善於融合抒情、寓言與社會批判的特色,成為他早期詩歌的代表作之一。
詩中的人性圖景
〈貪婪與嫉妒〉以貪婪與嫉妒這對姊妹的旅程開場,她們「穿過平原,走向某個惡棍或瘋子的家,往你家,往別人家,或往我家……」,這一描述將人性置於一個墮落的框架中──人心的罪惡並非按兵不動,而是主動尋求機會,侵害自己與他人。正如加爾文五要義之一「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主張,自從亞當墮落後,人類的理性、意志、情感,每一個部分都被罪汙染,無法靠自己達成真正的良善。雨果筆下的貪婪與嫉妒,正是這種敗壞具體的化身。
貪婪緊抱著她的藏寶箱,恐懼地呢喃:「還不夠……還不夠……」,具體顯示人的貪慾永無止境。有英語版的翻譯增加了「背脊與肩膀幾乎彎成兩截」,讓人的靈魂被罪的重擔壓垮更形象化。清教徒約翰‧歐文(John Owen)曾說,罪會給出甜美的承諾,卻帶來死亡與虛無。貪婪正是如此──無論擁有多少,永遠不會滿足,並且因害怕失去而惴惴不安。如同聖經所說:「貪愛銀子的,不因有銀子滿足;貪愛財富的,也不因得利知足。這也是虛空。」(傳道書五章10節,新譯本)
嫉妒則更為陰毒。她暗暗覬覦貪婪的藏寶箱,咬牙切齒地抱怨:「她的太多,因為我的太少!」顯然嫉妒不僅渴望自己擁有更多,也因他人擁有更多而痛苦。這種心態在詩的結尾達到高潮,當慾望之神允諾滿足她們的願望,第二位許願者的恩賜將加倍,嫉妒竟選擇自己瞎掉一隻眼,只為了讓貪婪失去一雙眼。這驚悚的一幕不僅深刻反映人性罪惡的傾向──希望得到多於他人的利益,也揭示人性極端的自私──寧願自我毀滅,也不願他人得福。
貪婪與嫉妒的行為,是人類罪性的縮影。清教徒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即曾指出,罪的本質是將自我立於神的位置,人因而成為自己慾望的奴隸。詩中的姊妹倆因害怕他人得到更多而遲遲無法許願,正突顯罪的荒謬性──被慾望蒙蔽,不僅傷害他人,也摧毀自己。雨果這首詩不僅是傑出的諷刺文學,更是對人類墮落本性血淋淋的描繪。
罪的毀滅性
雨果的詩揭示了人性的自私沒有上限,與基督教對人類罪性的理解高度一致。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指出,人的意志因罪而敗壞,總是傾向於自我中心,而非敬拜神。自我中心之人,眼裡沒有神,自然也沒有他人。作為姊妹,貪婪與嫉妒本應是親密的,但她們絲毫不愛對方,即便同行也不交談,只一味猜忌、提防對方。她們聽從假神,無法從慾望的試探脫身,內心被罪的鎖鏈捆綁,只能拖著彼此墮入無底深淵。這正反映罪如何扭曲了人際關係,使愛變成恨,使團契變成敵對。
如此說來,當嫉妒最後選擇:「讓人挖去我一隻眼睛吧!」似乎也不是那麼難以理解了。她因為嫉恨貪婪,所以不惜傷及自身,也要報復於她。如同清教徒多馬‧華森(Thomas Watson)所說:「罪人是自我毀滅者。他選擇受苦而不選聖潔;他寧可被定罪也不要得救。」嫉妒最終的選擇,正是這種心態極端的表現。她的自私不再只是追求個人利益,而且希望他人比自己更悲慘,哪怕代價是自身的毀滅。
人出於嫉妒而犯罪,聖經中有許多例證。人類史上第一宗謀殺案,便是該隱嫉妒弟弟亞伯的祭物蒙神悅納,殺害了他(創世記四章3-8節)。約瑟的哥哥們嫉妒他受父親寵愛,就同謀殺害約瑟,最終將他賣去異鄉作奴隸(創世記三十七章4、18-28節)。掃羅因嫉妒大衛得到民心(撒母耳記上十八章6-11節),便多次試圖置他於死地。這些例子表明,嫉妒不僅是個人的罪,而且可能引發毀滅性的後果,影響家庭、社群乃至整個國家。
人無力自救
罪的根源,在於人不信神的話,妄想取代神的地位。人以神的形像受造,本應以神為中心,活出愛與順服的生活,但始祖亞當墮落後,人轉向以自我為中心,追求私慾。當人被自己的慾望驅使,不順服神的旨意,就陷入無盡的爭競與痛苦,「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篇十六篇4節)
雨果的詩不僅展示罪的醜陋,也暴露了人的無能。貪婪與嫉妒在慾望之神面前猶豫再三,顯示她們被自己的罪性困住。她們無法選擇美好的東西,因為無論選擇什麼,都將帶來對方的勝利。這種僵局正是人無法靠自己脫離罪的捆綁的寫照,如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說:「人的意志雖有自由,卻因罪而墮落,總是選擇邪惡,除非神的主權恩典介入。」
約翰‧班揚(John Bunyan)《天路歷程》裡的「絕望的泥沼」(Slough of Despond),生動描寫罪人陷在罪的泥沼裡無法自拔的窘境。雨果詩中的姊妹倆也猶如陷在泥沼,進退不得,最終嫉妒因惡毒而選擇墮入更深的黑暗。可笑嗎?或許我們應反躬自省,畢竟羅馬書三章10-12節已清楚宣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從罪惡泥沼得釋放
人的自私無限擴張,導致道德與靈性的崩潰。嫉妒選擇瞎眼不僅是對貪婪的報復,更是對神恩典的拒絕,因為她們寧願選擇毀滅,也不願接受可能帶來改變的恩賜。
幸而,人雖有無限自私的可能,神更有無限深廣的恩典。神因著憐憫慈愛,為人類打破無力自救的僵局──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為人類提供了脫離罪惡泥沼的唯一出路。基督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從自我中心的奴役中得自由,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救贖完全是神主動的作為,人無法靠自身行為或功德得救。唯有基督的犧牲滿足了神的公義,罪人才能得到赦免,並被聖靈更新,脫離自私的捆綁。故而聖經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五章20節)
在雨果的詩中,慾望之神的提議看似是恩賜,其實是試探,讓貪婪與嫉妒因著罪性而落入咒詛。但基督的恩典救贖是完全不同的進程,祂的恩典不僅不試探人,更通過聖靈的內住,改變人的理性、意志、情感,讓人活出聖潔的樣式,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
清教徒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在《論悔改》中說:「悔改由兩部分構成:治死,就是因罪而憂傷;以及活化,就是罪人轉向神。」真正的悔改不僅為罪感到懊悔,還會轉向神,依靠祂的恩典活出新生命。你我都有貪婪與嫉妒的時候,但基督的救贖提供改變的盼望。祂的愛能取代嫉妒,祂的豐富能滿足貪婪,使人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
這當中,教會扮演了重要角色。雨果詩中的姊妹倆因彼此敵對而孤立,但基督的救贖會將人帶入教會的團契裡,學習愛與分享,也彼此督責、教誨。在基督的教會中,我們的貪婪與嫉妒會被慷慨與愛取代,信徒在團契中彼此建造,脫離自私的泥沼。
誠然,雨果的〈貪婪與嫉妒〉揭示了人性自私的圖景──人的罪性使人陷入無止境的自私與爭競,無法靠自己脫離罪的泥沼。然而,人的罪性雖深,神的恩典更深、更廣。在我們還視神為仇敵時,基督的十字架已打破罪的權勢,將罪人從自我中心的奴役中釋放。基督的救贖提供了終極的盼望,祂的血洗淨我們的罪,祂的靈更新我們的生命。「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章1節)透過悔改與信靠基督,人可以從罪惡的泥沼中得釋放,進入愛與自由團契,活出榮耀神的生命,結出永恆的果實。